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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2-06-26 16:13:46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简称“省民促会”是由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设立的,  经黑龙江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全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经营者 管理者为主体,经济、法律界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科技人员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行业管理部门为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建机关为中共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直属机关党委。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具有民营经济理论研究资质的新型高端智库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型资源平台。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省第十一届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单位、省第十一届工商联团体会员、全省5A级社会组织和全省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单位。业务范围是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产业政策、数字化赋能、技术支持、企业信息化、财税服务、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国际贸易、展览展销、法律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为企业开发新品、开拓市场、渠道招商、引进智力与技术、参与政府采购和国际采购提供服务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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