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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19-05-07 10:33: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厅字〔2017〕63号)要求,现将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和团队意识。
 𔀡.潜心科学研究,恪守“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研究方向与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 
  (二)资格条件
 𔀟.科技创业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 
  (1)科技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
  (2)科技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年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含5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以上。
  (4)企业主导产品是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近5年内转化的,且占年度销售收入以上。
  (5)所在企业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创新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第1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4)作为第1、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青年拔尖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申报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3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在基础研究领域有所成就,有较大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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